《遵义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方案(2020-2022)》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健全投入机制,创新建设和融资模式,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抓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是我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是加快解决农村公路发展问题的现实需要和客观要求。
二、政策依据
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等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为抓手,促进农村公路发展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10月开始启动《方案》的起草工作,先后召开了四次专题会议和一次党组会议,形成《方案》初稿,于2020年1月转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征求意见。3月6日,市政府副市长方东再次召集市直相关部门座谈征求意见,经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了《遵义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方案(2020-2022)》)。该方案已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市政府五届五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创建目标、工作任务、奖惩机制、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创建目标。明确了2020年到2022年遵义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总体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任务。第二部分:工作任务。将农村公路从“建、管、护、运”四个方面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明确方向和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中的资金保障、机制保障等突出问题。第三部分:奖惩机制。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资金筹措、宣传引导等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六、重点问题
(一)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要求,《方案》提出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力度。
(二)明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2019〕45号),在《方案》中提出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标准的50%为基数,逐年递增。
(三)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2019〕45号)的要求,《方案》提出要构建完善的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