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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12/25 1.7k 阅读 28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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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26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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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12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遵府办函〔20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7月11日印发了《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遵府办函〔2019〕147号)。2019年9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2020年5月2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13号)。两个文件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对新时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作了具体明确。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确保上级政策在我市全面落实,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部分条文修改、完善后,出台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管养机构及职责、养护资金筹集与管理、路政管理、养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六个部分。

(一)总则。结合中央、省有关精神和我市实际,对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相关术语进行了明确。

(二)管养机构及职责。按照国家、省级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市级督促指导,县级统筹监管,县、乡(镇)、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体系。

(三)养护资金筹集与管理。明确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投入标准和筹资比例,乡(镇)不承担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对养护资金落实好、养护质量好的县(市、区),额外给予适当奖励。

(四)路政管理。明确了对影响公路运行情况、公路占用及损毁公路的处置:应予以制止、进行修复或者依法赔偿,对不予修复或依法赔偿的,由公路执法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养护管理。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对养护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养护护计划执行,严格验收,建立完善的监管、奖惩制度,将养护管理工作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六)责任追究制度。对养护资金使用、养护工作及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处置作了明确规定。

三、重点说明

《遵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遵府办函〔2019〕147号)明确的日常养护资金标准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安排每年应不低于以下标准:新增国省道每公里25000元;县道每公里18000元;乡道每公里12000元;村道每公里8000元;组道每公里3000元;大桥4000元/座、中桥2000元/座、小桥1000元/座、隧道20000元/座。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1:9,并随着公路网络里程的增加和技术等级的提高而增加”。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修订后,现明确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每年投入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公里3000元,通组公路每公里1500元。由地方管养的新增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资金标准参照县道标准执行。日常养护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5:2:3的比例承担,乡(镇)不承担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提高补助标准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对养护资金落实好、养护质量好的县(市、区),额外给予适当奖励”。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