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印发《遵义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试行)》《遵义市基本(生育)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指标(试行)》,推出住院医疗机构线上考评指标23项、门诊医疗机构线上考评指标15项,将原有线下考评转变为线上线下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服务协议履约能力。
《考核办法》首次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线上考核结果运用,增强线上约束机制,提高了考核的实际效果和监管效率,更能体现考核的规范引导作用。实现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履约周期全覆盖和数据采集全覆盖。
《考核指标》实行考评指标动态化,具体权重、指标及分值由经办机构根据管理目标和工作重点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以问题为导向配置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且更加侧重于医保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及平时的日常考核,既体现考核评价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精确考核,精确管理,又充分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加强日常医保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评、质量保证金兑付、医保服务协议续签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