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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十项举措深化DIP付费示范点建设

2022/12/28 1.2w 阅读 251 点赞

遵义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探索建立十项工作举措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示范点建设,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一是组建一支DIP支付方式改革专班队伍。在市级医保部门建立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专班基础上,成立县级医保部门工作专班11个62人(其中医保部门人员33人,医疗机构人员29人),医疗机构专班328个2724人,专班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和工作专职化,统筹本地域DIP支付方式改革各项工作。

二是建设一支DIP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团队。市、县两级分别按照综合和医疗医药医技两个类别组建本地DIP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团队。市级组建专家592人,其中综合类专家88人、医疗医药医技类专家504人。县级组建专家团队14个,吸纳专家483人,其中综合类专家125人,医疗医药医技类专家358人;三级医疗机构专家90人,二级医疗机构专家351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专家42人;公立医疗机构专家459人,民营医疗机构专家24人。市、县两级DIP支付方式改革专家团队按照管理层级负责辖区DIP改革督导、培训、特病单议等工作。

三是开展一套DIP支付方式改革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医保局根据市级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调整解读、病案编码填写、结算数据质控、信息系统操作等培训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区域内相关业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市共开展培训1278次,其中县级牵头培训142次,医疗机构自行培训1136次,受训人员共计35301人次,通过适时培训,提高了全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业务能力水平。

四是构建一套DIP支付方式改革制度机制。各县(市、区)及医疗机构立足改革需要建机制、助发展,突出机制创建在DIP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助推作用。全市318家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DIP付费内部管理机制。部分县(市、区)建立医共体牵头单位帮扶机制,统一由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辖区乡镇级基层医疗机构病案编码,有效提高辖区病案编码水平和数据质量;大部分医疗机构建立起医保管理员制度,由临床科室医务人员担任医保管理员,负责本科室DIP付费政策宣传解读、病种病例统计分析、结算数据质控分析等工作。

五是优化一批DIP支付方式改革临床路径。医保部门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根据医院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功能定位等条件规范设置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病种诊疗路径,进一步发挥DIP支付方式改革机制效能,推进DIP付费病种路径化建设。全市148家医疗机构设置临床路径3871个,细化明确路径进入规则和退出规则,形成病种标准化诊疗模式,做好病种诊治成本效益分析和规范化诊疗分析,促进病例治疗的精准化、标准化和路径化。

六是进行一次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督导。市、县两级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围绕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知晓、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上传、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DIP月预结算流程等内容开展工作督导162次,其中综合性督导108次,专项督导54次,通过督导有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七是开展一次DIP支付方式改革监测分析。市级按季度分析全市DIP支付方式改革运行情况,指导县医保部门和辖区医疗机构分项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运行监测分析,既分析区域内病种费用结构、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变化情况,又分析医疗机构间及医疗机构内部科室病种费用构成占比、病种成本效益等内容变化情况,通过分析既为政策调整提供数据支撑,也为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等提供支持。

八是进行一次DIP支付方式改革专项检查。围绕病案编码是否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是否存在不合理诊疗、用药、用耗,是否存在推诿病患、门诊转移费用、治疗不充分等情况,市、县两级医保部门适时组织DIP支付方式改革专班人员和专家库成员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确保改革执行不偏不倚,切实维护DIP支付方式改革公平性和参保群众健康权益。

九是开展一次DIP支付方式改革集中研讨。坚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加大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DIP支付方式改革参与力度,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根据遵义市DIP支付方式改革病种目录库建设、医疗机构调整系数设置、经办管理规程等政策,组织人员进行集中研讨95次,研讨直奔改革主题、直面改革问题,相互碰撞DIP支付方式改革思想火花、共寻良方、共聚合力、共谋新篇。

十是打造一批DIP支付方式改革示范工程。在原有红花岗区、播州区、湄潭县、绥阳县等四个县(市、区)先行开展示范点医疗机构创建基础上,全市15个县(市、区)广泛遴选辖区综合管理、信息技术、病案质控、临床路径、统计分析等业务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示范点医疗机构创建提质扩面。现15个县(市、区)共计启动156家示范点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0家,乡镇级医疗机构116家;公立医疗机构100家,民营医疗机构56家,进一步调动医疗机构DIP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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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