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该如何核定呢?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还款能力的相关政策。
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
不办理组合贷款的,每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月收入之和的60%;办理组合贷款的,每月还款额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月收入之和的50%。
(一)每月还款额是指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的每月应还债务与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相应贷款的月应还款额视同本人应还款额)。
1.采用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将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的月应还款额计入每月应还债务;
2.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方式的,结合该笔贷款的贷款余额和剩余期数,以当前LPR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测算月应还款额后,将其计入每月应还债务;
3.采用先息后本还款方式的,用该笔贷款的贷款余额除以剩余期数,再加上每月应还利息额后,计入每月应还债务;
4.信用卡分期的,将其每期应还款额计入每月应还债务;
5.信用卡未分期的,将其已用额度计入每月应还债务;
6.担保贷款的,参照上述1、2、3种情形执行。
(二)月收入是指公积金贷款申请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单位月汇缴额之和。
1.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共同申请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为非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未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或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存月份的间隔超过3个月的,月收入只计算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单位月汇缴额之和。
2.借款申请人为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的,月收入只计算借款申请人的缴存基数与单位月汇缴额之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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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王成英
终审:艾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