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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我知道第一百一十五期之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

2025/07/23 3.0k 阅读 325 点赞

如何认定住房套数呢?本期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如何房屋套数认定的相关政策。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一、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合计1次,在市外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含补息贷款)已结清;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在市外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且已结清。

三、借款申请人为我市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人为市外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人在缴存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不视作我市公积金贷款记录;

四、异地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缴存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视作我市公积金贷款记录。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王成英

终审:艾明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贷款问题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