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根据什么来核定可贷款的额度呢?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可贷款额度的相关解答。
可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的计算,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合计的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0×流动性风险系数。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近1年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不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计算可贷额度;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规定情形,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的,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均纳入计算;
3.只有借款申请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规定情形或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的,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4.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合计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5.市公积金中心每月第3个工作日公布上月末个贷率,并根据近期个贷率变化情况,对应确定流动性风险系数并对外公布。自公布次月起,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公布的流动性风险系数执行。
(1)当个贷率下降至85%以下且连续两个月保持在该区间,或在两个月内下降两个不同区间至85%以下的,流动性风险系数为1.5;
(2)当个贷率上升或下降至85%(含)-90%且连续两个月保持在该区间,或两个月内下降两个不同区间至85%(含)-90%的,流动性风险系数为1.2;
(3)当个贷率上升或下降至90%(含)-93%且连续两个月保持在该区间,或在两个月内连续上升或连续下降两个不同区间至90%(含)-93%的,流动性风险系数为1;
(4)当个贷率上升或下降至93%(含)-95%且连续两个月保持在该区间,或在两个月内上升两个不同区间至93%(含)-95%的,流动性风险系数为0.8;
(5)当个贷率上升至95%及以上且连续两个月保持在该区间,或在两个月内上升两个不同区间至95%及以上的,流动性风险系数为0.6。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王成英
终审:艾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