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19年1月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遵府发〔2019〕2号,以下简称《规则》),旨在促进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规则》明确: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的决定、指示,贯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在市人民政府党组的领导下,按照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规则》表示: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市长、副市长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负责做好主管和分管工作;市长召集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长碰头会议; 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秘书长在市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及市长、副市长交办事项,协调落实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规则》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及风险管控、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坚持依法行政 ,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建设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要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要推进政务公开 ,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要 健全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依法备案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