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遵义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 政策解读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遵义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水十条”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排部署,为城区水环境质量整体根本改善提供蓝图。《规划》确定了治理原则和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及相应措施,提出分步推进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保护好遵义地区水体生态安全,对长江上游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编制是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做好遵义市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工作的需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角度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找准其水环境治理关键问题,对症下药,确保遵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合规”、顺利实施、实现区域水环境质量整体根本改善,科学推进遵义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作为长江大保护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顶层设计,通过项目实施,可以全面了解遵义市城区水环境污染本底,揭示水环境污染症结所在,并针对性策划遵义市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方案,为遵义市参与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规划》制定过程
遵义市人民政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落实国家、省级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把握《规划》编制的方向和定位。二是根据招投标采购程序,明确《规划》编制专业团队,开展《本底调查报告》和《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两个专题报告及《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报告》综合报告编制。三是多次组织开展专家研讨,《规划》报告历经大纲评审、中间成果评审、政府主要市直部门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最终成果邀请工程院院士、行业著名专家进行审查、最终成果市直主要部门征求意见、市政府专题会议等过程,确保相关措施科学可行。四是加强与相关规划衔接,紧密对接《遵义市国土空间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遵义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专项规划》《遵义市中心城区防洪规划》《遵义市(中心城区)给水排水专项规划》及《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要求,确保指导思想统一,目标任务明确。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涉及遵义市城区(总面积5382km²)。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总遵循,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现状问题为导向,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依据,以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为核心,兼顾水系优化、水安全提升、城市滨水空间优化、水城融合、智慧管控等目标,重点开展以城镇污水治理为核心,兼顾点源、面源、内源、流动源治理的水污染控制规划,统筹区域内水系安全与保护规划、城市供水规划、水生态修复规划、水经济水文化水景观规划以及智慧管控与水系统综合管理规划。一是做实水环境本底调查,找准治理痛点难点和需求;二是科学制定规划治理目标和思路;三是精准核算水环境容量,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四是紧扣水污染防治主题,构建“1+N”系统治理体系;五是出规划工程清单与投资估算,建立项目库;六是提出规划实施意见,开展规划效果分析。
四、下一步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将把《规划》相关重点任务纳入长期规划,做到统一部署、整体推进。下一步将发挥市直主要部门主动性、积极性,完善组织实施机制,通过系列举措,夯实各项水环境治理工程有序实施,为推进保护好遵义地区水环境生态安全、为长江上游水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