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遵义市水上漂流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试行)
为切实强化遵义市水上漂流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全力防范安全事故,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遵义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贵州省的政策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定了《遵义市水上漂流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已在遵义市六届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下面将对其主要内容展开详细解读,助力各级部门及漂流经营单位精准理解、有效执行。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水上漂流项目凭借独特魅力,成为备受游客青睐的新兴旅游休闲选择。然而,其安全事故频发,给游客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在此背景下,贵州省相继颁布《关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山地旅游第23部分:漂流服务规范》等文件,为漂流项目的安全运营指明方向。为我市漂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致力于构建一套科学、规范且高效的安全监管体系。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监管范围、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四个部分。总体要求强调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明确监管责任、规范行业标准、强化风险防控、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监管水平等一系列举措,推动遵义市水上漂流项目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监管范围及措施
《方案》适用于遵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营性漂流项目,包括利用橡皮艇、船、排、筏等漂流工具为游客提供观光旅游、休闲体验等服务的经营活动。为确保漂流项目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的格局,通过细化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确保我市漂流项目安全运营。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开展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联动。构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协调机制,市教体局负责日常调度。各部门明确专职联络员,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凝聚联合监管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教体部门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各级各部门和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将监管责任细化分解,确保“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个关键方面全面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查监管。打造“开漂前综合评估+日常监管+隐患排查”的全链条监管模式。开漂前,多部门联合开展综合评估,合格后方可营业;日常监管中,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联合安全检查。同时,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溯”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监管无漏洞。
五、政策亮点
一是多部门协同监管,打破传统单一部门监管的局限,搭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有效避免“九龙治水”的困境。二是全流程风险管控,从项目设立、运营到事故处理,覆盖漂流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实现安全监管无死角、无遗漏,全方位保障项目安全运营。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培训,配备符合标准的设备,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自身安全管理能力。四是科技赋能安全预警,借助气象、水务等部门的数据支撑,建立扁平化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对能力,为游客安全保驾护航。
《遵义市水上漂流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试行)》是遵义市加强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的关键举措,对于规范漂流行业发展、保障游客人身安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游客营造安全、放心的漂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