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直公立医院2020年工资总额
核定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传染病医院、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市航天医院:
《市直公立医院2020年工资总额核定方案》经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7日
市直公立医院2020年工资总额核定方案
按工作安排,今年底将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待实施意见出台后,再按要求对市直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在政策不明朗之前,市直公立医院2020年工资总额暂按去年的核定办法进行核定。
一、医院人数核定
核定2020年工资总额的人数=2019年核定工资总额时的人数+2019年通过市人社局审批方案新增招聘人数-2019年减少人数(退休、辞职、死亡等)
二、工资总额核定
以上年度核定的人均工资水平为基数,结合医院考核结果、医院收支结余情况,按照工资总额增加额度不超过可用于职工奖励的医院收支结余额度(以下简称:医院收支结余)的原则进行核定,具体为:
(一)医院收支结余为负数且绩效考核结果高于80分的,2020年的工资总额=2019年核定的人均工资水平×核定2020年工资总额的人数
(二)医院收支结余为负数且绩效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2020年的工资总额=2019年核定的人均工资水平×(1+考核增长率)×核定2020年工资总额的人数
(三)医院收支结余为正数的,2020年的工资总额=2019年核定的人均工资水平×(1+结余增长率+考核增长率)×核定2020年工资总额的人数
三、名词解释
结余增长率:根据医院收支结余确定,计算办法为:(2019年医院的收支结余-院长基金)/2019年核定的工资总额。
考核增长率:根据上年度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取绩效考核结果的整数部分。绩效考核为80分的,考核增长率为0;高于80分的,每高1分,考核增长率增加0.1%;低于80分的,每低1分,考核增长率减少0.1%。
结余增长率和考核增长率之和最高不超过5%,超过的,按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