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人社通〔2021〕3号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26号)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贵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对接匹配,共同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
二、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2021年1月,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退捕渔民为重点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联合残联、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市级牵头部门:市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二)春风行动。2021年2-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联合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市级牵头部门:市就业局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科)
(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1年3-6月、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以校园招聘会为载体,将岗位、政策、服务送进校园,帮助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市级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四)民营企业招聘周。2021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共同开展,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市级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五)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1年5月16日,以农村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联合残联开展活动,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市级牵头部门:市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六)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2021年5-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牵头开展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市级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七)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年8-9月,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市级牵头部门: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八)就业扶贫行动日。2021年10月17日,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开展活动,动员脱贫人口积极就业,增加收入。(市级牵头部门:市就业局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科)
(九)金秋招聘月。2021年10-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开展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发布、职业指导等多样化就业服务。(市级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开展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市级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十一)就业援助专项行动。2021年全年,以织牢民生底线、兜底就业保障为目标,以就业困难复原退伍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帮扶对象,由市级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上下半年各组织1场复员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残疾人和城镇困难群众解困专场招聘会。(牵头部门:市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部门协作。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抓手。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其他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活动月历,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项活动。
(二)丰富活动内容。要拓宽活动渠道,创新活动手段,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岗位归集发布、人岗精准对接、职业指导、权益保障等多样化就业服务,推动政策与服务落实落地。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多渠道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宣传,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提前制定活动方案。要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三大重点群体,以就业政策、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兜底保障为支撑,综合运用政策扶持、援助服务、公岗安置、权益维护等措施,促进重点群体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三)做好安全保障。要加大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严防求职人员信息泄露和招聘环节出现性别歧视。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灵活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各地要参照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安排,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2021年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活动开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专项活动结束后,要总结活动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及时将活动总结和相关数据报送至牵头部门。
附件:2021年市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安排
2021年1月12日
|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印发 |
共印2份
附 件
2021年市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安排
|
序号 |
活动名称 |
举办时间 |
重点服务对象 |
举办招聘会场次 |
牵头部门 |
|
1 |
就业援助月 |
1月 |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
1 |
市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
|
2 |
春风行动 |
2-3月 |
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
1 |
市就业局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科 |
|
3 |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 |
3-6月、9-11月 |
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2 |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
|
4 |
民营企业招聘周 |
4月 |
民营企业和求职者 |
1 |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
|
5 |
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活动 |
5-7月 |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 |
1 |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
|
6 |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 |
8月 |
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1 |
市就业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
|
7 |
金秋招聘月 |
10-11月 |
各类劳动者和各类企业 |
1 |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
|
8 |
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
11月下旬-12月上旬 |
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1 |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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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复员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 |
5月、11月 |
复员退伍军人 |
2 |
市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
|
10 |
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城镇解困暨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
9月 |
残疾人、城镇困难人员 |
1 |
市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