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5月10日,我局组织遵义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及具有代表性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座谈,征求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及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医药〔2014〕718号)两个文件执行情况的建议意见。
会上,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会长江韬表示,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作风务实,能沉到基层进行调研,能广泛的听取民营医疗机构在发展的困难、建议及意见,是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成立来的第一次,希望能结合遵义的实际,出台遵义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相关管理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在充分调研、多方收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遵义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办法,让民营医疗机构有法可循,保障患者合法利益,同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