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准备什么材料?上一期小编带大家了解了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的条件,提取时限和范围,本期小编就继续带大家了解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的相关政策,如果您觉得不错,记得点“赞”喔。
一、申请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
2.能体现交易价格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3.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全款购房的支付凭证原件(银行转账凭证或汇款凭证或现金进账回单或POS机刷卡回单等,且全款购房支付凭证所载明的房款支付时间应在不动产权证书载明过户日期(含)之前);
5.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Ⅰ类银行存折或卡原件;
6.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Ⅰ类银行存折或卡原件、结婚证原件;
7.购买人存在多人的,还应提供购买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共同购买仅限于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配偶子女);
8.异地购房,除按本市对应提取类型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异地户籍证明或提取人配偶的工作单位证明(并附提取人配偶在工作(异地)地的公积金或养老保险缴交证明)。
温馨提示:
购房人关系为父母、子女的,购房合同中明确占比的,按所占比例确认提取人提取额度。未明确占比的,按平均占比确定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