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带大家了解了如何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翻建自住住房,本期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办理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职工办理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需要满足的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无但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低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的,职工可申请提取;
2.提取人本年度未发生过销户提取、突发事件提取以外的提取行为;
3.大修住房非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
4.提取人应为大修住宅权利人或权利人配偶;
5.大修住房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内。
二、大修提取的额度以及时限、频次: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具日期起2年内,职工及其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各申请提取1次,同一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实际支付大修自住住房款总额。
三、办理所需材料:
1.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大修合同(协议)原件;
4.提取人身份证件原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或提取人不是大修住宅权利人但其配偶是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大修合同(协议)明确权利人占有或出资比例的,按相应比例确定权利人可提取金额。未明确比例的,按平均比例确定权利人可提取金额。夫妻不按比例计算可提取金额。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