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我知道”又与大家见面啦!本期小编将带大家了解一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的相关内容。
一、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无但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低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的,职工可申请提取;
2.提取人本年度未发生过销户提取、突发事件提取以外的提取行为;
3.提取人应为既有住宅的权利人或权利人配偶;
4.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应为住宅所在楼栋居民共用电梯;
5.既有住宅权利人存在两人及以上的,权利人之间的关系应为夫妻、父母与子女关系;
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的提取额度、办理时限以及提取频次是什么?
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的,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检验合格后2年内,职工及其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各申请提取1次,同一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住房权利人实际分摊费用总额。
三、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或方案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原件;
3.既有住宅产权证原件;
4.提取人身份证件原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或提取人不是既有住宅权利人但其配偶是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6.既有住宅权利人存在两人及以上的,应提供权利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四、其他规定:
既有住宅产权证中明确权利人占有比例的,按相应占有比例确定权利人可提取金额。未明确占有比例的,按平均比例确定权利人可提取金额。权利人只有夫妻的,不按比例计算可提取金额。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