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注销后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处理呢?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单位注销的相关政策。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向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逾期不办理单位注销登记手续或原单位注销、清算或破产管理工作终止的,经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证核实后,可直接办理单位注销登记手续。
一、申请资料:
缴存单位出具的纸质版加盖缴存公章的单位缴存登记注销说明1份。
二、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任一管理部审核→办理单位销户手续。
三、办理时限:
要件齐全,当场办结。
备注: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对经注册登记部门核准已注销(撤销),且无缴存职工、无待分配账户金额、无在途业务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注销。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