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进行汇缴,那么缴存的基数如何核定呢?最高或是最低的缴存基数是多少呢?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缴存基数的相关政策。
一、缴存基数的核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缴存基数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核定一次。
2.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限额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上述标准予以明确,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遵义市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641元,缴存基数下限仍按现行标准1890元执行。月缴存额下限190元,上限5194元。(含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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