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
政策通知公告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

2020/02/18 7.8k 阅读 53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个人给予政策支持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比或缓缴。支持企业按照自身情况申请执行住房公积金降比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确实无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小微企业,符合缓缴条件的,最长可缓缴1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期间应缴住房公积金。各管理部要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受理企业降比或缓缴申请,并按流程报中心审批。

(二)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相关证明到当地管理部申报登记。经登记后,我中心不向征信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三)延长受疫情影响缴存人提取业务申请时限。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购买住房、拆迁还房、自建住房、翻建大修住房、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申请时限分别为,房屋备案登记或产权过户12个月内、拆迁还房12个月内、批准建房12个月内、批准翻建大修住房12个月内、偿还商贷期间或提前还款后12个月内、突发事件发生后12个月内、房屋租期内。受疫情影响,缴存人未能在有效申请时限内办理提取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提取。

(四)放宽受疫情影响缴存人贷款申请条件。受疫情影响,缴存人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汇补缴的,其间,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规定,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再交易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申请时限分别为,新建自住住房备案登记12个月内、再交易自住住房产权过户6个月内、批准建房12个月内。受疫情影响,缴存人未能在有效申请时限内办理贷款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贷款。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服务保障

(五)倡导网上办理。已开通网厅业务的缴存单位,倡导通过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单位缴存业务。倡导缴存人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络渠道,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算、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缴存提取贷款信息查询及打印、个人密码修改等业务。

(六)推行预约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缴存人确需到未恢复正常上班、实体服务大厅(窗口)未对外开放的管理部办理业务的,应提前与我中心2月1日公告所示管理部联系人预约联系。管理部根据预约情况和业务量实行错峰办理,减少缴存人等待时间,降低人员聚集风险。

本通知所称疫情结束,是指遵义市人民政府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