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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5/19 4.9k 阅读 16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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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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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4月2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遵府办发〔2019〕7号,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做好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

《通知》明确:“三项制度”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中全面推行,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使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通知》指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发挥记录作用,要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责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要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

《通知》强调:2019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和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2019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司法部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培训;自2019年6月起,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督查检查职责;要加强对全面推行 “三项制度”的宣传,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占重要分值。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