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市关于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材料
一、起草原因
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作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结合点,是促进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为加快推动全市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我市需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建设一批产业发展更加协调、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功能配套更加完善、文化特色更加彰显、体制机制更加灵活的高品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进一步助推农村产业革命、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政策依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20号)相关要求。
三、起草过程
2019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遵义市关于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初稿)》(以下简称《方案(初稿)》),并于当年11月、12月两次征求了各县(区、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并对《方案(初稿)》进行修改。2020年3月,我委再次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工业能源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进行讨论修改,形成了《方案(送审稿)》,并于2020年4月8日上报市政府。深入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20]532号),在《方案(送审稿)》中融入国家和省关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相关内容,形成《方案(审议稿)》上报市政府,已通过政府印发实施。
四、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建设一批产业发展更加协调、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功能配套更加完善、文化特色更加彰显、体制机制更加灵活的高品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带动全市城镇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五、基本内容
《实施方案》中我市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着力实施分类推进、着力强化规划引领、着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完善配套功能、着力彰显文化特色、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促进城乡融合。
六、重点强调
为推动《遵义市关于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开展,我市拟健全遵义市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机制保障和工作调度。省级对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验收合格的县(市、区)开展“以奖代补”;市级加大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从金融、用地、产业、人才等五个方面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