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丨《遵义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的政策解读
问:文件出台背景的是什么?
答: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遵府发〔2021〕6号)和《遵义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应急总指办发〔2021〕12号)精神,为保障遵义市供水安全,制定了《遵义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问: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为健全完善遵义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机制,提高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公众供水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规范全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制定了《遵义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问: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遵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问:文件执行范围为哪些?
答:本预案适用于遵义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等级分级有哪些?
答:依据全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将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Ⅰ级为最高级别。
1.城镇供水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城镇5万户以上居民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件。
2.城镇供水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城镇3万户以上、5
万户以下居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件。
3.城镇供水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城镇1万户以上、3
万户以下居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件。
4.城镇供水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城镇1万户以下居民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问: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有哪些?
答:成立遵义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级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移动遵义分公司、中国电信遵义分公司、中国联通遵义分公司、遵义水务集团、各水库管理单位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问:市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有哪些?
答:一是负责全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掌握全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动态,接收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甄别供水突发事件等级,提出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向市级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执行市级应急指挥部决定。三是按照市级应急指挥部指示,召集市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协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五是修订完善全市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六是组织城镇供水应急技术研究和相关人员培训,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七是完成市级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问: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为多久?
答:自2022年12月14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