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我市
启用专业技术职务电子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提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流程,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本市启用专业技术职务电子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范围。本市自2020年1月起启用电子证书,纳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平台的统一管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范围包括:
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及以后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农业系列、工程系列、民营经济组织等相关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参加2019年及以后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及以后评定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电子证书管理权限。电子证书按照现行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评审范围内相关系列电子证书的制作申请和日常管理。
三、电子证书打印及查询。对于2019年12月31日后在本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unyi.gov.cn)、“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和“遵义人社通”手机APP三个渠道打印(一般使用彩色打印)或查询证书。
四、电子证书效力。电子证书加盖“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证人员具备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继续教育等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五、旧版证书效力。原持有的纸质版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中、高级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需更换。自2020年1月2日起,原纸质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可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电子证书。
六、电子证书使用规范。持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严禁伪造、篡改、挂证、滥用。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遵义市职称评审诚信记录,情节严重者取消专业技术资格。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电子证书推广。支持和鼓励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组建和备案的其他评审委员会逐步启用电子证书,2021年全市范围内实行电子证书。启用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其他自主评审单位负责各自评审范围内相关系列电子证书的制证申请和日常管理。各评审组建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平台生成电子证书。
电子资格证书发证机构咨询电话:0851-28662718
电子资格证书系统建设咨询电话:0851-28639795
附件: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电子资格证书样式
2020年1月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