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督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部门:
近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和反映在各类媒体和信访部门高发、频发,尤其是“中建千人欠薪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部、省、市各级领导都作出批示和要求。春节将至,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各地要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有效处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要举一反三,结合当前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全面对辖区范围内可能引发的舆情案件进行摸排核实处理,确保不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根据市领导要求,决定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督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时间
2020年1月13日——1月23日。
二、督办内容
各地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工作情况;上级交办的欠薪线索和舆情处置情况;各地筹集、到位资金等情况。
三、督办组成人员及区域
(一)第一组
组 长:黄 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成 员:唐 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王正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魏 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9117810200)
督办区域:汇川区、播州区、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绥阳县、正安县、道真县,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第二组
组 长:汪 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成 员:陈寿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李小飞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何巧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8285253186)
督办区域: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桐梓县、湄潭县、余庆县、凤冈县、务川县,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遵义交旅投(集团)有限公司。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控引导处置。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24小时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有关舆情动态,对上级转办、交办的欠薪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并作好稳控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防止引发新的负面影响。对恶意炒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查处。
(二)进一步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针对政府性工程项目,各县(市、区)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优先考虑民工工资,把农民工工资支付放在第一位。每个项目要安排专人对拨付的资金进行监管,要把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具体发放到农民工本人,不能打包发放给施工企业、劳务公司或班组长。要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工作人员没有责任心、对工作不精准、不精细以造成政府千方百计筹措来的资金没有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没有解决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发生。
(三)集中力量加快解决涉及农民工的欠薪案件。对已经立案尚未结案的欠薪案件,各县(市、区)要采取台账销号方式,集中力量综合施策,督促欠薪企业加快解决,尽快结案。对于新发现的欠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重大欠薪案件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
(四)进一步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渠道,保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案件,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执法服务。
(五)全力做好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防控处置工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对拖欠工资数额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及时动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政府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会同综合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的责任,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妥善处置各类舆情,坚决打赢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战。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和极端事件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