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疫情呈现输入性、社区化、聚集性趋势,形势严峻,我省已出现确诊病例。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省市要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委常委会和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长林
副组长:江猛、邓旭、王瑛琦、江勇
成 员:戴尚玉、谢恩涛、汪玲、谭再梅、王德伟、陈勇、贾晓红,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江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协调、监测、报告等工作。
二、认真落实防控责任
由市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全局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及时了解官方公告,密切关注和跟进了解疫情动态变化,结合职能职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防控工作。
(一)做好预防工作。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提醒干部职工做好个人和家庭防范措施,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洗手并注意保暖,外出时请佩戴口罩、远离有流感症状的人员,尽量避免去商场、车站、机场等人流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注意饮食安全,尽量不要和家人到外面餐厅就餐。特别是已经外出的干部职工,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了解外出后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牵头领导:王长林,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
(二)加强防控摸排。春节放假期间,要动态了解和掌握各科室(单位)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一旦有出现疑似症状情况,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和车辆送往医院治疗,及时将情况向值班人员反馈并向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向党委政府和卫生健康防疫机构报告,严禁瞒报、谎报、不报行为发生。干部职工要对2019年12月20日以后从武汉和海南等重点区域返遵的亲人朋友,包括身边在武汉、海南等地读书的学生、打工返乡人员、出差返回人员,或与在武汉和海南等地生活的群众有过接触的人员,及时提醒其到医院进行筛查,做好居家隔离工作,尽量不要到人员聚集的地方,避免人员流动引发的感染风险。对于目前还在武汉、海南等重点区域区域的工作人员,通知其暂不返遵,已返回人员居家隔离14天。(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
(三)强化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准确掌握值班期间的相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按照省人社厅和市政府关于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带班领导和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与值班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将有关防控工作的最新情况反馈值班人员。(牵头领导:带班领导,责任单位:办公室、值班人员,各县<市、区>)
(四)做好办公区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履行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定期对办公大楼的公共通道、大厅、厕所等场所进行消毒,做好消毒水、口罩等日常防控用品储备。特别注意对食堂进行全面消毒,节后上班不再安排集中用餐,采取分批次分开用餐方式解决集中用餐感染风险。对就业服务窗口、社保办事大厅等服务场所要严格进行消毒,保持良好通风,做好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要关心指导窗口工作人员,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配发口罩等必要的防控工具。(牵头领导:江猛,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办、社保局、人开中心,各县<市、区>)
三、做好疫情防控涉及人社政策落实工作
(一)暂停举办群体性活动。按照人社部、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自春节起,全市暂停所有涉及群众聚集性质公共招聘、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等活动。推迟已确定的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沪遵劳务协作招聘会、各类职业培训班(含企业新型学徒制集中授课)、事业单位初聘培训、人社政策现场集中宣传以及大型会议活动等。活动恢复时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渠道,切实加大人社政策宣传力度,大力推广互联网招聘信息发布、网上连线对接等线上活动。同时,按照我局《关于抓好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的紧急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9号)要求,继续抓好非群众聚集性就业服务,切实服务群众需要。(牵头领导:王长林,责任单位:就业局、职建科、信息科、人开中心、事业单位人员服务中心,各县<市、区>)
(二)认真落实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人社政策文件精神。省人社厅先后下发了人社厅明电〔2020〕2、3、4、5号等文件,转发了人社部相关文件,并就落实人社部通知精神做了明确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病毒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工作,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密切监测研判就业形势特别是农民工就业情况,指导重点地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稳妥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返校开学和校园防控工作,结合实际做好监测设备、隔离空间预备、开学师生返校预案等相关工作。节后,各地社保经办部门要发布通知公告,有序安排上级社保政策兑现工作。(牵头领导:江猛、邓旭、戴尚玉、汪玲,责任单位:社保科、监察科、工资科、社保局、仲裁院,各县<市、区>)
(三)做好返乡农民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春节假期过后,广大农民工将面临返城务工的现实问题。要及时做出提示:宣传讲卫生、勤洗手、勿串门等良好习惯,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外出务工创造财富应以生命健康为前提,暂时尽量避开疫情高发区,利用电话、微信与单位做好延迟回单位的协商工作。如无法协商,产生劳动纠纷,可在疫情解除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建议广大农民工朋友密切关注网上招聘信息,尽量在市内就地就近就业。着力做好就业岗位收集和信息发布、岗位开发等就业服务,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优质的线上就业信息服务。(牵头领导:江勇,责任单位:就业局、人开中心、职建科,各县<市、区>)
四、工作要求
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要坚决扛起应对疫情政治责任,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绝不能有半点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以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和落实防控职责不力的局党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