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遵义劳务协作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驻外站点:
现将《2020年上海遵义劳务协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26日
2020年上海遵义劳务协作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沪遵劳务协作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紧抓、脱贫攻坚不放松”的要求,进一步促进遵义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巩固脱贫成果,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通过沪遵劳务协作,组织遵义贫困人口500人输出到上海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就近就地就业1万人,开展职业培训1万人。
二、工作原则
沪遵劳务协作是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标是通过上海帮扶,帮助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巩固脱贫成果。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准确性。在开展技能培训(订单培训)、招聘活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创设公共服务岗位、扶贫车间(工厂)建设、项目建设等劳务协作工作中,必须体现上海帮扶参与。帮扶资金使用要与贫困人口关联。
2.客观性。从工作的计划、实施到总结,要有资料印证,统计内容、数据必须做到真实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沪遵劳务协作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3.及时性。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对劳务协作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建立台账,并且认真核对。
4.一致性。沪遵劳务协作脱贫作为大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相关数据必须与扶贫部门数据保持一致。
5.沪遵劳务协作资金的使用按照《关于印发沪遵劳务协作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8〕140号)、《关于用好用活劳务协作资金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8〕275号)等文件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0年沪遵劳务协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遵义市人社系统沪遵劳务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长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江 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邓 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瑛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江 勇 市就业局局长
汪 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级调研员
陈 勇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 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舒 慧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建设科科长
罗 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
贺孝循 市就业局副局长
肖 丽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珩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陈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接受工作调度。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对接优质用工企业,精准推荐适宜岗位
主动赴东部地区及毗邻省、市开展劳务协作交流,收集适合遵义籍贫困人口就业的优质企业岗位信息。广泛收集区域内外适合贫困人口的就业岗位,分类建立岗位信息台账,提高岗位信息的及时性和精准性。通过招聘会、信息发布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等形式,让贫困人口了解用工企业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及工资待遇等信息。收集有赴上海或其他地区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信息,精准推荐就业岗位并提供就业帮助。
(二)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就业质量。
对接用工量较大、岗位技能要求较高的优质企业,针对就业岗位优选师资力量,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精细设计培训项目及课程,将技能培训与感恩励志教育相结合,为学员做好职业规划,形成培训、输出、上岗、兑现补贴一条龙服务,努力打造“遵义造船工”等劳务品牌。争取协调沪遵两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交流合作,在师资培训、专业建设、设备设施、课程改革等方面提升办学水平。支持上海各类优质职业技能机构来遵开设家政、养老、制造等领域的高质量、规范化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上海市相关机构赴遵开展工作提供对接、协调服务,为上海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落地遵义提供便利。
(三)切实开展好转移就业,提升就业稳定性。
一是充分利用沪遵劳务协作资金,通过给予用人单位稳定就业补贴,给予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等一次性奖补,给予返乡创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等政策激励,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二是积极对接上海企业在遵义开办分支机构、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支持上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遵开展就业服务工作。适度创设公共服务岗位,帮助因疫情影响外出务工难的贫困人口托底安置,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三是要把“沪遵劳务直通车”站点建设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统筹起来,加强党、团组织建设,依托遵义人力资源网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规范“沪遵劳务直通车”运营制度,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提速增质。四是各地切实加大和 “沪遵劳务直通车”驻外站点的联系,驻外站点认真收集优质用工岗位,各受援县站点组织贫困人员输出,内外联动,加强转移至上海务工贫困人员的跟踪服务,力求外出务工贫困人员能够长期稳定就业。
(四)抢抓历史机遇,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升级。
借鉴上海人才大厦、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营经验,结合遵义实际,做好遵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建设工作,以“立足遵义、依托上海、惠及全省、面向全国”为目标,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原则,打造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乡镇人力资源服务站点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相关实施及功能,研究制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机制。在上海举办遵义市“沪遵劳务直通车”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班、家庭服务业(康养方向)师资培训班、高级创业咨询师培训班、职业指导师培训班、遵义市沪遵劳务协作产业工人培训等。
(五)建设“沪遵劳务协作共同体”,形成劳务协作长效机制。
调研分析遵义劳务人员就业情况,利用对口帮扶契机,立足全市人力资源产业布局,起草实体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平台、基层就业平台、沪遵劳务直通车等建设方案、管理办法、运行制度等政策指导性文件,充分衔接两地就业政策,制定“沪遵劳务协作共同体”建设方案,努力实现沪遵两地就业共链、共通、共融,变扶贫协作输血为产业发展造血,在服务就业脱贫的同时,为建设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的打造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产业支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安排部署。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主动精准对接,把准政策口径,加强协同推进、锐意攻坚克难,深入整改沪遵劳务协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并落实到人,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全面提高沪遵劳务协作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兑现相关补贴。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认真领会掌握沪遵劳务协作相关政策,深入一线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靠前指挥,主动服务,调动村支两委、驻村干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方力量,针对贫困人口、用工企业广泛宣传技能培训补贴、支持就地就近就业补贴、支持异地转移就业补贴等政策。印制政策宣传海报,须注明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及咨询电话等信息,张贴于村(社区)显著位置,印制宣传单发放到贫困人口手中,积极做好咨询服务,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贫困人口精准跟踪服务机制,对贫困人口登记就业意愿并建立台账,未培训的安排培训,未就业的主动推荐就业岗位或有组织外出就业,已就业的掌握并核实就业情况,符合政策的及时兑现相关补贴。
(三)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务工人员权益。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要切实肩负职责,及时了解有组织劳务输出人员动向,对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指导,对开展劳务输出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查处。依托输入地人社部门加强对用工企业的监管,维护遵义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严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工作中进行虚假宣传,严禁未签订协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沪遵劳务直通车”名义开展劳务输出工作。
(四)注重资料收集及台账建设,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一是基础资料收集。主要包括劳务协作有关政策文件(县<市、区>级只提供县<市、区>级材料)、会议记录(纪要)、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信息报道等。二是信息台账建设。为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地均须按照统一表格(前期已下发文件)填报相关数据,按时将经分管领导审定纸质版盖章传真至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接收邮箱:85307346@QQ.com
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地负责沪遵劳务协作工作的同志加入沪遵劳务协作QQ群(群号:894725225)和沪遵劳务协作工作微信群。
联系人:舒娜,联系电话(传真):23163881。
附件:2020年沪遵劳务协作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任务分解表
附件
|
2020年沪遵劳务协作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 职业培训任务分解表 | ||||
|
序号 |
地区 |
向上海输出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任务数 |
就近就地就业 任务数 |
职业培训 任务数 |
|
全市合计 |
500 |
10000 |
10000 | |
|
1 |
红花岗区 |
8 |
160 |
218 |
|
2 |
汇川区 |
30 |
600 |
595 |
|
3 |
播州区 |
45 |
900 |
1278 |
|
4 |
新蒲新区 |
10 |
200 |
256 |
|
5 |
桐梓县 |
35 |
700 |
529 |
|
6 |
绥阳县 |
30 |
600 |
639 |
|
7 |
正安县 |
72 |
1440 |
1140 |
|
8 |
道真县 |
35 |
700 |
710 |
|
9 |
务川县 |
55 |
1100 |
1034 |
|
10 |
凤冈县 |
22 |
440 |
324 |
|
11 |
湄潭县 |
36 |
720 |
383 |
|
12 |
余庆县 |
22 |
440 |
332 |
|
13 |
习水县 |
55 |
1100 |
1434 |
|
14 |
赤水市 |
15 |
300 |
202 |
|
15 |
仁怀市 |
30 |
600 |
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