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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人社业务工作评价的通知

2020/12/14 2.0w 阅读 112 点赞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人社业务工作评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业务评价推动作用,在全市人社部门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新的一年出成绩、上台阶,决定每年对15个县(市、区)人社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及内容

评价工作遵循重在平时、突出重点、标准规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以常规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考核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

二、评价等次

根据得分高低,评价等次分为A、B、C三类,其中A等3个,C等3个,其余均为B等。

三、评价程序及结果运用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下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评价量化评分表》(以下简称《评价量化表》),明确评分标准。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单位)根据《评价量化表》,如实记录各县(市、区)人社业务加分、扣分情况,并于次年2月前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将《评价量化表》交市局办公室汇总;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参加上级活动或在人社工作中有创新举措,并获厅级以上表彰奖励,于次年2月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局办公室。

(三)市局办公室汇总各科室(单位)《评价量化表》,结合表彰奖励情况提出评价等次;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各县(市、区)人社业务工作评分情况,确定评价等次。

(五)对各县(市、区)年度人社业务工作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并抄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

四、一票否决情形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在年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评价等次不得为A等:

(一)人社业务工作发生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基金资金使用监管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的;

(三)人社领域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受到相关部门通报的;

(四)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五)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以及其他一票否决规定的。

五、相关要求

(一)为确保评价工作严格规范、有理有据,市局各科室(单位)、各地人社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相关档案资料。在年终评价时,要提供加分、扣分说明和证据资料。

(二)市局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

(三)评价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俊,电话:28662608,邮箱:313113514@qq.com。

附件: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评价量化评分表(2020年)

2020年4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