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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0/12/15 6.4k 阅读 509 点赞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或其它聘岗证明材料)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核定表》,报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机关工勤人员(不包括合同制工勤)由主管部门提交《机关工勤人员名册》(外加电子版)(附件2)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核定表》,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2.各县、自治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应于2021年5月28日前,向市人社局上报本地区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汇总备案表》、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档次及以下人员名单(包括非见习期不定档次人员)。

3.市直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请于2021年2月5日前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提供相关材料核定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因工作原因不参加本单位考核的人员,应在单位总人数中减去后,计算实有人数,并在《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核定表》中注明,未作注明的考核优秀人员占本单位优秀总人数),事业单位按核准优秀比例人数领取优秀证书,并按单位实有人数领取2021年《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记实手册》(每人1本)。

4.市直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请在完成事业单位年度报表工作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携带单位的《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2份,外加电子版)、《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2份,外加电子版),以及优秀档次人员的优秀证书和其2020年《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记实手册》,到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备案。无特殊原因,在规定的时间以后市人社局不再办理相关年度考核手续。

5.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程序、考核评优档次比例的确定、考核结果的使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奖励等,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黔人社通〔2020〕19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6.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精神,乡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优秀档次比例可在规定比例基础上提高5%,提高后的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不超过20%。

7.所有在试用期的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未定档次。

8.不再统一印制年度考核登记表,各单位可下载电子版打印使用。人社部门只对考核结果审核备案,不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用印。

9.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各级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事业单位)遇有其它情况,请于市人社局联系。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9号)

2.机关工勤人员名册

                         2020年11月27日

(联系人:薄乐、马福平;联系电话:28662655、2866267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