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院、中心:
《遵义市教育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2020年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高标准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遵义市教育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20年5月27日
(此文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建,联系电话:28872106)
遵义市教育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了解教育相关信息,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9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效能提升年”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遵义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周玉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余航海(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劲松(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本斌(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升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正县级督学)
成 员:各科室、院、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安全科、市教科院(信息中心)配合,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人:罗树银。
联络员:陈建、赵燕、宗诚、黄镰。
三、公开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黔府办函〔2020〕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效能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2号)、《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97号)和《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明确以下公开内容。
(一)基本信息公开方面
1.教育概况、机构信息、领导简介、组成部门等信息发生变化后第一时间更新(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人教科)
(二)信息公开专栏方面
2.及时制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途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信息公开会商制度等);信息公开意见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7月底前,编制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法安科)
(三)建议提案方面
3.按规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解读或回应材料(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四)政策文件方面
4.梳理收集涉及教育的法律法规、国家部委、省政府出台的行政规章;国家有关文件、省委省政府公开印发的重要文件、市委市政府公开印发的重要文件等;(牵头科室:办公室、法安科)
5.及时高质量解读本局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发布不晚于正式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牵头科室:政策性文件制定科室、法安科)
6.及时更新惠民政策明白卡;注重学生资助、校农结合相关信息。(牵头科室:资助中心)
7.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制定修订、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牵头科室:法安科)
8.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牵头科室:重大决策制定科室、法安科)
9.及时报道市教育局重大会议活动。(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五)政民互动方面
10.关注教育领域热点舆情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牵头科室:办公室、法安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11.及时公开公众参与事项范围、事项方式、事项渠道等,接受公众监督,落实会议公开制度,每年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市教育局相关会议不少于2次;(牵头科室:办公室、法安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12.本年度有在线访谈的,及时公开访谈计划、访谈视频、文字实录、访谈图片、媒体报道等内容;(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13.按时高质量办理好省长、市长、局长信箱留言内容,并公开网民注明公开的办理回复情况。(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14.进一步梳理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责任,修订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修订完善的“三张清单”按规定核定后于9月底前在遵义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更新遵义市教育局权力运行流程图。(牵头科室:法安科)
15.公开教育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年度教育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涉及教育的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教育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信息。(牵头科室:计财科)
16.督查督办。落实国务院大督查等相关工作情况;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十件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17.基础教育。全市基础教育统筹管理相关信息;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相关信息;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和指导基础教育改革的相关信息;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和学具、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教材和教辅教材、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的相关信息;指导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校外教育、特殊教育、现代技术教育工作及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室建设管理的相关信息;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的相关信息;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信息;强化控辍保学政策落实情况信息。(牵头科室:基教科,责任科室:质量监测科、素质教育中心、教科院)
18.学前教育。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统筹管理的相关信息;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幼儿园园长、教师考核审定制度的相关信息等。(牵头科室:职成幼科,责任科室:人教科、督导办、法安科)
19.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改革发展工作和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信息;指导全市职业院校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工作的指导信息;指导全市职业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信息;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的相关信息;(牵头科室:职成幼科)
20.高等教育。促进、协调高等教育发展的相关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牵头科室:职成幼科)
21.民族教育。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相关信息;组织实施全市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的相关信息;指导少数民族特殊教材建设并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师资培训的相关信息;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民族寄宿制教育、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的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的相关信息。(牵头科室:基教科,责任科室:教科院)
22.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信息;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实施的相关信息;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公示等相关信息;统筹管理教师教育、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的相关信息;教师表彰奖励的通知、公示等的相关信息;东西部扶贫协作信息。(牵头科室:人教科)
23.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相关信息;组织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评估的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全市学生体育、卫生和艺术活动的相关信息。(牵头科室:素质教育中心)
24.民办教育。监督检查民办学校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的相关信息;监督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的相关信息。(牵头科室:法安科)
(七)“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公开
25.市教育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要做到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公开。(牵头科室:法安科)
(八)政务服务
26.应做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救助、行政复议、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具体事项名称、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公开。(牵头科室:法安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九)公共企事业方面
27.做到本市行政区域内重要公共企事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等基本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办公室)
(十)依申请公开
28.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公众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说明,对信息公开申请如何办理作出说明,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作出说明,对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作出说明,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按时、准确、合法、规范答复申请公开内容。(牵头科室:办公室、法安科,责任科室:各科室)
以上信息请报送到局办公室陈建处,联系电话:28872106,联系邮箱:731526437@qq.com
四、公开方式
(一)通过遵义教育网公开
29.强化遵义教育网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遵义教育网各板块、栏目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遵义教育网栏目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纳入规范清单的事项及时公开,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完善遵义教育网信息检索功能,确保文件搜索精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推动遵义教育网与贵州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办事。(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教科院)
(二)通过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
30.充分发挥遵义教育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收集汇总更新教育工作信息,逐步扩展遵义教育“掌上办”政务服务功能。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杜绝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等。(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法安科、教科院)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其他途径公开
31.对全市教育领域的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新闻发布会及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予以公开。(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各科室应主动适应建设透明、法治政府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适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培训。通过电子公文系统签发的文件须在发文单内选择是否公开(共三个选项: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主动公开),否则办公室将退回处理,对于选择公开的文件,办公室按相关制度审核后上传遵义教育网等平台。
(二)加强关注衔接,确保标准规范。加强对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政策的关注和研究,注重衔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走样、不变样,内容准确无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审查、报送、发布等制度,对重要的政务信息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完整全面、有理有据、合法规范。
(三)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更新信息。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掌握最新信息,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对外传递。加强微信与网站功能融合、互联互通,做到信息在局官方微信和门户网站双公开。局办公室将制定信息报送通报制度,适时通报各科室信息报送数量,各科室要将开展的工作尽可能多的公开出来,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