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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法规

遵义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试行)

2020/12/22 1.6w 阅读 161 点赞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1单位参保登记

1.2职工参保登记

1.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4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2.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

2.1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3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1.1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1.2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2.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1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2.2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1.门诊费用报销

2.住院费用报销

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1.产前检查费支付

2.生育医疗费支付

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4.生育津贴支付

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1.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2.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1.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和变更登记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1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

四、办理流程

1.单位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申报;

2.市医保服务中心前台窗口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附件2)

(注: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分立合并需提供:单位分立合并后新成立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分立后的参保人员名录(盖公章)及电子盘。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注销登记的前提是:无欠费、单位无退休人员。如不满足前述条件则需提供:根据注销类型提供相应的材料:工商行政部门的注销通知、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等法律文书;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单位参保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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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单位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申报;

2.网上办理:遵义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116.171.0.195:8844/nethall/login.jsp。

四、办理流程

1.单位自主在遵义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申办,或者到政务大厅窗口现场申办;

2.单位自主在遵义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申办的,即刻办结,无额外环节。到政务大厅窗口申办的,现场办结、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单位核实职工参保信息并填报《遵义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表》(附件2);

2.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死亡的需提供准确记录死亡时间的材料证明。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1. 其他相关要求

人员新增:单位新录用或调入人员30天内。人员停保、减少:每月10日前。退休人员退休当月需正常缴费后方可办理医保退休。

八、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职工参保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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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的个体工商业户雇主,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及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单位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申报;

四、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向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服务机构申报参保。

五、申办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遵义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表》;

3.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

4.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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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或委托服务机构地址;

2.网上办理:“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自主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向居住地镇街社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遵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附件2)。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各县区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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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

2.1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因单位名称、住所(地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单位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申报;

四、办理流程

1.单位向市医保服务中心申报变更或注销登记;

2.市医保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详见附件2);

2.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分立合并的还需提供单位分立合并后新成立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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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

四、办理流程

1.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信息变更需由单位向参保属地医保服务中心机构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市医保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详见附件2);

4.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对应辅助材料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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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参保对象。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各县区医保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地址或委托服务机构地址;

四、办理流程

1.向参保地医保局或参保地医保局授权的其他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详见附件2);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对应辅助材料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各区县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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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

一次性支取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1.1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单位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者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2.网上办理:遵义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116.171.0.195:8844/nethall/login.jsp。

四、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根据查询内容现场或网上办理。

五、申办材料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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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参保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或者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或者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2.网上办理:遵义市医疗保障局“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办理流程

1.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或者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或者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查询;或者验证登录“遵义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原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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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因死亡、转出遵义市或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市本级参保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说明)现场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详见附件2);

3.因死亡支取的提供家属掌握账户密码的死亡人银行账户;账户余额需转入非死亡人账户的,需提供与死亡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和继承人无纠纷的声明。

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声明。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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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


1.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一、事项名称

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二、服务对象

遵义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市本级参保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办理对象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会保障卡到转出地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经办窗口打印。

五、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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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1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二、服务对象

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遵义市)变动,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市本级参保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或个人账户清退。

1.参保人提交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详见附件2)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 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详见附件2)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详见附件2);

4.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或清退手续。

五、申办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六、办理时限

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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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二、服务对象

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的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市本级参保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参保人将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提交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 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并办理个人账户的转移或清退工作;

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五、申办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寄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和个人账户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缴费年限接续和个人账户上账)。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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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异地安置退休的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区县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会保障卡到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经办窗口进行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遵义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2);

3.办理后三个月内不能取消。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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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异地长期居住的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会保障卡至经办窗口进行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遵义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2);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4.办理后三个月内不能取消。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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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常驻异地工作的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会保障卡至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前台经办窗口进行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遵义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2);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派出证明(职工)、工作单位证明(居民));

4.办理后三个月内不能取消。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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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需通过转诊转院到统筹地区外住院就医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医院端办理:参保群众在遵义市内医院就诊后由医院直接申请办理;

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方式一:参保人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按“自愿降低报销比例”办理转诊备案;

方式二:1.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就医,需转诊转院的,由医院发起转诊转院申请。

2.上级医疗机构(城镇职工: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贵州航天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城乡居民:除职工审批医院外,各县区人民医院也有审批权)审批同意即完成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3.不需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五、申办材料

方式一: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遵义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2)

方式二、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由就诊医院发起转院申请,上级医疗机构审批;

3.不需医保局审核同意。

六、办理时限

2个工日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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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

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需进行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参保地医疗机构办理。

四、办理流程

1.提交门诊慢性特殊病申办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材料不足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后受理;

3.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确认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参保人不予办理备案。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遵义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医疗机构疾病证明专用章);

4.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

5.相关检查或检验结果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病历资料中体现有相关检查结果的可不提供),其中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

6.非定额结算病种需提供相应治疗方案(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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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1.门诊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1.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常驻异地工作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3.参保人在本地特殊原因未能直接刷卡结算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委托人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发票;

3.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发票已标注相应费用项目的可不提供);

4.处方明细(门诊发票已标注相应费用项目的可不提供);

5.银行账号: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

6.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7.门诊急救抢救后随即入院治疗的需提供门诊急救抢救病历资料,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或含有住院治疗经过的出院证明记录(医院盖章))

8.门急诊抢救死亡人员须提供死亡证明(医院盖章)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门诊费用报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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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1.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常驻异地工作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3.参保人在本地特殊原因未能直接刷卡结算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发票;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出院小结或含有住院治疗经过的出院证明记录;

5.如输人血白蛋白,须提供血浆白蛋白检验报告记录。恶性肿瘤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住院治疗退起付线的,须提供多次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住院治疗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发票原件;

6.银行账号: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

7.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住院费用报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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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1.产前检查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1.参加生育保险且在待遇享受时间内的女职工。

2.配偶未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门诊产检费用发票;

3.费用清单(发票已注明明细项目的不提供);

4.银行账号: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

5.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待遇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产前检查费支付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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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1.参加生育保险且在生育待遇享受期内的女职工。

2.配偶未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发票原件;

3.由医院提供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出院小结或含有住院治疗经过的出院证明记录;

5.如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待遇的,则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银行账号: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生育医疗费支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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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1.参加生育保险且在生育待遇享受期内的女职工;

2.配偶未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发票原件;

3.门诊的需提供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引产、流产、上环、取环、绝育或复通术等)及病历资料;住院的需提供医院出院小结或有诊疗经过的出院证明;

4.由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原件(门诊发票已标注相应费用项目的可不提供);

5.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待遇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银行账号: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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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育津贴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服务对象

参加生育保险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的女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本人或委托人到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办理或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拨付;

4.生育津贴待遇应与产前检查或者生育医疗费一起申报。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或社保卡;

2.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

3.银行账户:(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销:个人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2)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报销提供本单位对公账户信息(单位职工报销过的不再提供)。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生育津贴支付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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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救助对象待遇

核准支付(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完善此办事事项)


1.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一、事项名称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二、服务对象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各市州向社会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

2.网上办理:各市州公布办理业务的网址、手机APP下载地址、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方式。

四、办理流程

1.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办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3.参保人员银行账号。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各市州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补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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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服务对象

遵义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各县区向社会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

四、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遵义市已经实现“一站式、一个窗口、一张单据”三个一的待遇支付模式。申报材料和“住院费用报销”办事事项保持一致。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发票;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4.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出院小结或含有住院治疗经过的出院证明记录;

5.如输人血白蛋白,须提供血浆白蛋白检验报告记录。恶性肿瘤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住院治疗退起付线的,须提供多次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住院治疗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发票原件;

6.银行账号:无社保卡的需提供银行账号,首次报销提供;

7.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各县区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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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药机构申请定点

协议管理


1.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遵义市范围内注册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执业地或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对应的,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

四、办理流程

1.医药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申报的医药机构进行评估;

3.协商谈判:由医保经办机构与拟新增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主要内容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基金支付方式、审核结算办法、违约情形和责任、协议时效及争议处理等;

4.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在各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公示7个工作日;

5.协议签订:医保经办机构与新增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并向社会公布新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五、申办材料

1.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自愿申请书

2.医疗机构情况表(包括机构名称、经营地址、执业范围、科室设置、人员配置、管理能力、特色服务、医保服务范围等)。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收费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此规程中凡提供的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确认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展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5.营业服务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场地平面图(标准面积、功能分区等)。

6.在册职工名单及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上年度的医疗机构质量控制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8.医院药品品种规格,大型检查检验仪器,特色治疗等收费项目(由医疗机构提供存储盘片)。

9.提供上年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

10.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医保管理人员和设备清单。

六、办理时限

集中办理。每年6月、12月为提交申请时间。各级经办机构在医院提交申请截止时间的次月完成定点的核准、公示。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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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零售药店。向住所所在辖区的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各县区向社会公布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

四、办理流程

1.零售药店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申报的零售药店进行评估;

3.协商谈判:由医保经办机构与拟新增的协议管理零售药店进行协商谈判,主要内容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基金支付方式、审核结算办法、违约情形和责任、协议时效及争议处理等;

4.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在各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公示5个工作日;

5.协议签订:医保经办机构与新增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

并向社会公布新增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五、申办材料

1.遵义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自愿申请书(见附件2),内容须包含自愿履行定点零售药店职责的承诺。

2.零售药店情况表(包括机构名称、经营地址、人员配置、管理能力、特色服务等)。

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书或“互联网+药学服务”平台提供药学服务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在册职工名单及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服务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场地平面图(标准面积、功能分区等)。

7.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能力。

8.提供上年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改部门检查合格的证明。

9.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须提供所有药品是通过连锁总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报表。

10.营业以来的零售药店质量控制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11.零售药店药品品种、收费项目及价格清单(由药品零售药店提供存储盘片)。

12.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的医保管理人员和设备清单。

六、办理时限

集中办理。每年6月、12月为提交申请时间。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在药店提交申请截止日期的次月完成定点的核准、公示。

七、监督电话

各区县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零星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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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服务对象

定点医疗机构。按管理归属地原则申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

四、办理流程

1.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申报表》1份。实现网上办理后,通过网上实现申报拨付费用。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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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二、服务对象

定点零售药店。按管理归属地原则申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医保区医保局82-86号窗口。

四、办理流程

1.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按月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审核、拨付。

五、申办材料

《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申报表》1份;实现网上办理后,通过网上实现申报拨付费用。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申请人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接待服务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851—28220000投诉,也可通过遵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投诉。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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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