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医疗保障局,市医保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市直管理医疗机构:
现将《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公布2022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医保部门及时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要及时与省级医保部门就医保信息平台更新维护工作做好对接,并做好对医疗机构HIS系统更新维护的指导。各医疗机构要及时组织医院物价、医保及临床科室学习掌握文件相关规定,确保医院上账收费合理、合规。
附件:
关于公布2022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pdf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