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市
政策政策法规

遵义市医疗保障部门2023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2023/01/16 1.3w 阅读 475 点赞








制表时间:1/13/2023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主管部门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申报流程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补贴制度文件
1 城乡医疗救助金 遵义市医疗保障局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对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救助。救助对象医保年度累计达到医疗救助起付线以上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救助。起付线实行年度累计且只计算一次,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年度救助限额为每人每年5万元。各类救助对象起付线标准、救助比例如下:
(一)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
儿童):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二)二类救助对象(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
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70%比例救助;
(三)三类救助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起付线为1000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60%比例救助;
(四)四类救助对象(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起付线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50%比例救助;
(五)已纳入全国工会帮扶管理平台的深度困难职工、相对
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经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制度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分别对应二类、三类、四类人员标准给予医疗救助保障。
1.一类、二类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并扩大范围到三类人员及困难职工。
2.已认定身份的救助对象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可到县级医保经办窗口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申请,直接获得医疗救助。
3.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确认的程序进行对象认定,个人可在医疗费用结算后的12个月内,向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费用可追溯至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申请救助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并根据其经济状况、困难情形等提出审核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和医保部门确认相应救助待遇。
按申请发放 30个工作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遵府办函〔2022〕130 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