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与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
4.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以5月份“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法典进万家万企活动。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 党战略思想,重点抓好党章和“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尤其是十九大以来新颁布的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
6.强化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认真开展对《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遵义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法规的学习宣传。
7.全面学习常用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
(二)个性普法内容
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集中宣传时间及任务安排
(一)1月—2月份:重点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集中开展与群众 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围绕中国人民警察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政治部、法制支队、治安支队)
(二)3月份:重点围绕“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森林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政治部、森林公安局、经侦支队)
(三)4月份:重点围绕“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图书和版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国保支队、经侦支队)
(四)5月份:重点围绕“5.15”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民法典集中宣传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经侦支队、法制支队)
(五)6月份:重点围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6·5 世界环境日”“6·26 国际禁毒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安全生产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网安支队、禁毒支队、森林公安局)
(六)7月份:重点围绕“7·1建党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政治部)
(七)8月份:重点围绕“8·1建军节”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政治部)
(八)9月份,重点围绕“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国质量月” “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国保支队、法制支队、森林公安局)
(九)10月份,重点围绕“保密法施行纪念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情指中心)
(十)11月份,重点围绕“反洗钱宣传月” 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经侦支队)
(十一)12月份,重点围绕“12·4 国家宪法日”“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局法制支队、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