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建硕建材有限公司:
按照我局于2021年9月27日对你公司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要求,我局于2021年11月4日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公司开展了实地复检工作。经查,你公司仍然存在职称人员、混凝土实验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实验室管理混乱,部分实验设备缺少,生产质量管理失控等问题。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22号)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之规定,为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责令你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起停业整改,整改期限60日,整改完成后报送整改情况至我局复查。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若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特此通知
2021年11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申伟 2821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