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住宅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遵义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遵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9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yzjjwyb@163.com。
遵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起草说明.docx
遵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正常使用的重要保障。我市自2007年开始建立维修资金制度以来,为解决住宅的维修改造,保障业主的居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维修资金的科学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住宅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我市维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深化改革,加强创新,建立健全维修资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维修资金保障业主居住安全的目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改革内容
配置完善全市维修资金管理专职机构和人员,建立市级统筹、县级办理的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模式,推进市管资金、县管业务良性互动;实现规范使用统一的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统一全市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健全维修资金拨付使用机制,探索开发项目维修保险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全市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破解难点,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改革创新。把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作为改革突破口,强化信息技术支撑,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技术搭建运营管理平台,科学构建管理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维修资金闭环管理体系,以创新性举措推动试点改革工作。
(三)坚持安全与效率并重。精准房屋数据和业主底数,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监管机制,把确保维修资金安全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同时,不断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特别是应急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进一步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效能,服务人民群众。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管理组织体系(2022年9月-12月)。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设置维修资金归集、管理、监督、使用、信息技术等岗位,配备精干人员,切实推进全市维修资金试点改革。2022年10月底前,市级主管部门和中心四城区配置完成专职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2022年12月底前,其余县(市)配置完成专职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
(二)建立全市维修资金统一管理业务系统(2022年9月-2023年12月)。采取竞争性合作机制,整合现有3套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借助市场化力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与省级主管部门无缝衔接,建立市、县(市、区)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统一平台,打通维修资金管理与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银行分户计息等数据通道,完善系统间数据迁移和兼容问题,实现多部门多领域数据联网和安全共享,确保系统、账目、银行等各方数据真实一致。建立从资金归集、资金存储、资金增值、资金使用、资金续缴的维修资金管理闭环体系,覆盖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储银行、施工维修单位和政府部门等相关群体。
(三)明确补建主体和标准(2022年9月-2023年12月)。市级统筹,督促各县(市、区)全面清理辖区维修资金数据和账务,补充完善全市维修资金相关数据信息,实现业主缴存余额、维修资金系统数据、银行余额、资金账目四方数据统一。通过信息采集和数据比对,确定应交未交的各类住宅的产权单位及产权人,已售部分由法定应缴主体作为补建主体,未售部分由产权持有者作为补建主体,按照现行商品房住宅交存标准进行补建,持续强力组织开展维修资金补建补缴。
(四)规范资金和账目管理(2022年9月-12月)。按照市管资金、县管业务的原则,市级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历年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审计结果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审计结果确定维修资金结存金额并固定账目。对存量归集资金,按照原有协议或约定继续执行,同时将各县(市、区)维修资金专户升级为市级维修资金专户,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专户银行管理机制和明确专户银行职责内容,待执行结束后,根据上级竞争性合作机制要求,决定资金划转问题。对增量归集资金,自本《方案》印发执行之日起,由各县(市、区)负责存入市级维修资金管理专户。
(五)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全过程。(2022年11月-2023年12月)
1.维修资金归集。统一全市维修资金缴纳标准、缴纳时限、缴纳方式等内容,健全以项目楼盘表为基础的维修资金查询功能,补建、追缴欠缴主体维修资金,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续缴机制和制度规范。
2.维修资金管理。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完善维修资金账目,及时做好银行对账工作,确保业主维修资金余额、维修资金系统数据、账目数据、银行余额一致。根据我市实际使用效率,按照阶梯定存的方式,确保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效益,逐步实现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率不低于全国平均年利率的目标。
3.维修资金使用。
(1)规范维修资金使用业主决策机制。业委会是小区维修资金使用的申请人。业委会自行或委托物业服务人根据维修改造项目情况编制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具体包括维修项目、预算费用、3家以上维修单位报价(含人工、零件及型号、税费等报价明细)、竣工验收等内容。业委会需在小区显著位置并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公示使用方案,充分征求相关业主意见。业委会组织相关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的使用方案需在小区显著位置再次进行公示。为进一步提高业主共同表决的效率,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中约定,对维修资金使用可采取异议表决方式;小区年度涉及多项的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在提交业主大会一次性表决后,使用时不需要再另行表决。
涉及屋面防水损坏、电梯故障、高层住宅水泵损坏、楼体单侧外立面脱落、专用排水设施功能障碍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的,不需业主进行表决,但需要由县级住建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提供现场核实意见(电梯及消防设施故障现场还应提供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或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整改意见),并将使用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统一规范和简化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向县级住建部门提交使用申请书及现场勘查记录表、使用方案、业主共同表决并公示结果材料。涉及屋面防水损坏等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的,提交材料为使用申请书及现场勘查表(含专业部门整改意见)、使用方案、维修资金使用公示情况材料。项目维修完成后,提交维修发票作为报账凭证,维修资金使用超过(含)10万元的,还需提交项目审计报告。
(3)市管资金、县管业务。各县(市、区)开设维修资金管理专户,专项用于维修资金拨付使用。年初由各县(市、区)申请,市级主管部门向每个县(市、区)维修资金管理专户划转300万元,用于维修使用,使用完毕后可再次向市级申请划转,年底由各县(市、区)对全年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报市级备案,并固定账目。第二年,市级根据各县(市、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及申请,补足300万元资金。维修资金使用金额超过(含)20万元的,由市级复核后县级住建部门再按进度拨付。
(4)加强维修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引入项目公开招投标、工程过程监理、竣工验收审价、业委会定期公布维修资金收支情况、业委会换届前财务审计等多种方式,确保维修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年度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的抽查检查,重点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使用方案编制、业主共同表决、工程维修质量等进行综合检查,特别是要防止套取维修资金行为,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5)提前编制维修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小区业委会应会同物业服务人、房屋管理单位,在每年年底前编制下一年度小区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抄送县级住建部门,提前做好年度维修资金使用的相关准备工作。
(6)探索建立房屋维修项目保险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专业资源,开发针对房屋维修项目的专项保险产品,结合项目建设年限和维修实际,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从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由市级统一向金融机构购买保险产品,一旦项目出现维修需求后,由金融机构出险进行维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负责维修资金试点改革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并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定期会商,共同破解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各县(市、区)参照市级管理模式成立县级改革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同协作,市委编办要按照住建部的改革要求,参照全国大部分省、市做法,研究设立相应机构,配备人员职数;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要研究制定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对维修资金全过程的监管和审计工作,坚决遏制挪用和套取维修资金行为,全力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市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要加强对银行、市属平台公司的监管和指导,要求其积极履行法规义务,遵守法规要求,做好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相关工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要制定全市统一的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及时将拒不缴纳、挪用、套取维修资金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纳入信用管理体系,记录违规行为;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要强化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在产权办理之前,将应缴纳维修资金归集到位;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做到分工明确、协作配合,建立顺畅的运行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维修资金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组织宣传培训。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宣传、解读及培训工作,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取得社会各界支持,确保改革实施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