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05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由我局代收取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目前为止,还有部份企业未来我局办理退保证金事宜,请涉及的企业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持企业委托书及付款收据等资料到我局核对办理退费事宜,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来办理退费事宜,则我局将移交市财政国库。
特此公告
各有关企业:
2005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由我局代收取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目前为止,还有部份企业未来我局办理退保证金事宜,请涉及的企业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持企业委托书及付款收据等资料到我局核对办理退费事宜,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来办理退费事宜,则我局将移交市财政国库。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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