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抓好我市自建房及城镇老旧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我局自建房及城镇老旧房屋安全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我局派出5个由局领导带队的检查工作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自建房及城镇老旧房屋督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询问交流了解自建房及城镇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检查隐患部位是否整改管控到位,并与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归集信息平台信息进行比对核实,查看录入信息是否全面、准确。针对检查情况,检查组要求辖区住建局要继续发挥好牵头指导作用,督促属地乡镇(街道)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无遗漏、不反弹。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强统筹调度和抽查督导,持续巩固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及城镇老旧房屋排查整治实效,全力抓好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完成省、市方案“2023年6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整改销号,实行闭合管理”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