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按照怎样的标准来认定房屋的套数呢?本期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房屋套数认定。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一)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合计1次,在市外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含补息贷款)已结清;
2.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在市外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且已结清。
(三)借款申请人为我市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人为市外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人在缴存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不视作我市公积金贷款记录;
(四)异地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缴存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含补息贷款),视作我市公积金贷款记录。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黄 英
终审:艾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