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遵义本地建造自住住房后,应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建造自住住房提取的相关政策吧!
一、建造自住住房提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无但其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低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的,职工可申请提取;
2.提取人本年度未发生过销户提取、突发事件提取以外的提取行为;
3.所建住房非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
4.提取人应为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批准证件(文件)载明的建房人本人或配偶;
5.所建住房应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内。
二、建造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时限、次数以及提取额度:
自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最晚批准日期起2年内,职工及其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各申请提取1次,同一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实际支付建房款总额。
三、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所需提供的资料:
1.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或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2.建房合同(协议)原件;
3.提取人身份证件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或提取人不是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批准证件(文件)载明的建房人但其配偶是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注意事项:
建房合同(协议)明确建房人占有或出资比例的,按相应比例确定建房人可提取金额。未明确比例的,按平均比例确定建房人可提取金额。夫妻不按比例计算可提取金额。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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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