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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之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2024/01/22 1.8w 阅读 380 点赞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需要如何提取公积金呢?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的相关政策。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的,应自补偿结算书或支付凭据载明付款日期起2年内,职工及其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各申请提取1次,同一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拆迁还房应补房款总额。

  一、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无但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低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的,职工可申请提取;

2.提取人本年度未发生过销户提取、突发事件提取以外的提取行为;

3.购买的拆迁安置住房非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

4.提取人应为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载明的被拆迁安置人本人或配偶。

  二、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申请资料:

1.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原件;

2.补偿结算书或补偿差价的支付凭据原件(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对拆迁还房超面积补偿差价已明确的,可不提供);

3.提取人身份证件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提取人不是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载明的被拆迁安置人但其配偶是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

5.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外购买拆迁安置住房,职工或配偶户籍在购房地的,应提供购房地户籍证明原件;配偶在购房地工作的,应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养老保险缴交证明原件)。

  三、相关规定:

1.货币化安置还房的,不予受理提取;

2.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明确被拆迁安置人占有比例的,按相应占有比例确定购买人可提取金额。未明确占有比例的,按平均比例确定被拆迁安置人可提取金额。夫妻不按比例计算可提取金额。

3.职工及其配偶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外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房屋所在地地级行政区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配偶工作所在地地级行政区一致。职工配偶在房屋所在地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算职工可提取金额时应扣减配偶个人账户余额(已在异地以同一套住房办理购房提取的,应扣减已提取金额)。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谭方建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黄 英

终审:艾明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