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已经跟大家讲解了缴存单位如何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点,快来了解吧!
一、个人账户设立
1、 缴存单位应在缴存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设立或转移手续。
2、缴存单位录用或调入职工,应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的设立或转移等手续。
3、一名职工只能有一个个人账户。职工拥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及时办理转移、合并、注销等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和职工缴存两部分,分别用职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得出的。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四舍五入至元)+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四舍五入至元)
三、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的确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自行确定,但缴存比例不能低于 5%、不能高于12%,且为1%的整数倍。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五、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
缴存职工可通过“遵义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业务大厅、“遵义公积金”App等官方渠道进行查询。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人工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