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职工进行汇缴,缴存基数如何核定和调整,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呢?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缴存基数的相关政策。
一、缴存基数核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缴存基数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核定一次;
2.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限额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上述标准予以明确,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遵义市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347元,缴存基数下限仍按现行标准1890元执行。月缴存额下限190元,上限5604元。(含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
三、缴存基数调整线下柜面所需资料:
1.纸质的加盖缴存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1份;
2.电子和纸质的基数调整表各1份(纸质的应加盖缴存单位公章)。
四、其他规定:
1. 单位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情况,及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
2.缴存基数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核定一次。职工当年工资如有增减变动,应于次年调整缴存基数。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王成英
终审:艾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