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归集指南之个人账户设立的相关解答。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一、个人账户设立申请资料:
1.纸质的加盖缴存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开户清册)1份;(可通过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2.新开户人员当月或上一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交证明。
二、个人账户设立办理流程及时限: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地管理部审核→办理个人账户设立,要件齐全,当场办结。
温馨提示:
若您对相关业务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
1.使用微信客服和小金客服进行咨询;
2.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作者:龙潜淑
一审:何 嵘
二审:罗 蓓
三审:黎安富
四审:王成英
终审:艾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