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城落户农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建房资监通〔2017〕372号)、《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中心起草了《遵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zygjj12329@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218号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邮政编码563000)。
附件:遵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4日
遵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