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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3/26 1.0k 阅读 289 点赞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遵义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4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遵义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2.《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计划及管理费用预算的报告》;

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将贵阳银行增加为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的报告》;

4.《遵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草案)》;

5.《遵义住房公积金助力房地产发展十条政策》;

6.《遵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7.《遵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办法(试行)草案》;

8.《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扩大归集银行范围的报告》;

9.《遵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联席会议制度》;

10.《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报告》;

11《关于正安县东方新城御熙苑住宅小区撤离业主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的报告》;

12.《关于新蒲新区阳光城·未来悦(一期)项目公积金准入及贷款发放问题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遵义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1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9人,其中,在编68人,非在编6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390家,净增单位1110家;新开户职工4.40万人,净增职工1.81万人;实缴单位8559家,实缴职工48.64万人,缴存额109.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35%、2.62%、4.91%。2024年末,缴存总额882.9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16%;缴存余额311.02亿元,同比增长10.1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4年,24.0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0.95亿元,同比下降9.2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92%,比上年减少11.51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571.9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4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2万笔42.3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6.68%、24.71%。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4.51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8万笔533.35亿元,贷款余额263.2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5.44%、8.63%、3.0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63%,比上年末减少5.7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0.08万笔2.99亿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64亿元,异地贷款余额15.41亿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4.38亿元。其中,活期 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0亿元,1年以上定期2亿元,协定存款 22.37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4.63%,比上年末减少5.7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8.86亿元,同比增长2.73%。存款利息0.68亿元,委托贷款利息8.11亿元,国债利息0亿元,其他0.07亿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5.04亿元,同比增长7.9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49亿元,归集手续费0.21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32亿元,其他0.02亿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3.82亿元,同比下降3.39%。增值收益率1.28%,比上年减少0.1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08亿元,提取管理费用0.29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5亿元。

2024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0.29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7亿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3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23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0.29亿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人员经费0.18亿元,公用经费0.01亿元,专项经费0.10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12亿元,逾期率0.4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3亿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亿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74%,国有企业占23.26%,城镇集体企业占0.18%,外商投资企业占0.4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9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5%,灵活就业人员占0.12%,其他占2.22%;中、低收入占93.62%,高收入占6.3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25%,国有企业占18.11%,城镇集体企业占0.29%,外商投资企业占0.4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3.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44%,灵活就业人员占0.4%,其他占3.37%;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7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25%,租赁住房占5.4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77%,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3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75%,高收入占6.25%。

(三)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4.15%,90-144(含)平方米占82.37%,144平方米以上占13.48%;购买新房占71.2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2%),购买二手房占28.7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2.1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7.8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9.22%,30岁-40岁(含)占35.95%,40岁-50岁(含)占12.23%,50岁以上占2.6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5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49%;中、低收入占96.5%,高收入占3.5%。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6.79%,比上年度减少26.5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全面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住不炒”的指示精神和“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精神,2024年全面实施“商转公”贷款业务,共办理“商转公”贷款1219笔4.38亿元,切实减轻贷款职工家庭购房还款压力。

(二)积极助力“保交房”工作

对正安县东方新城御熙苑和新蒲新区阳光城·未来悦(一期)涉公积金贷款事宜,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提请公积金管委会会议以“一事一议”方式审议通过处置措施,帮助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回应了缴存人诉求。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年,我中心机构及职能、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均无调整和变更。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金融机构增加2家(贵阳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修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补贴。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3347元、1890元,上限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我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347元计算,下限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为1890元计算,当年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高均为12%、最低均为5%。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继续执行“又提又贷”政策(从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取消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和异地购房提取对户籍和工作地的限制、支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增加租房提取次数等政策。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央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降低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增加“商转公”申请名额等政策。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执行标准:各委托行存款利率执行三种:10万元(含)以下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执行;10万元以上按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具体执行利率双方协商确定);定期存款利率按当时银行利率浮动上限执行。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继续执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2024年,共办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0.04万笔0.17亿元。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制定印发《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更新政务服务事项49项,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企业迁移“一件事”、员工录用“一件事”、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等服务事项办理。深入贯彻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不断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服务。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争先创优展形象。2024年7月24日至25日,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到遵义调研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工作,对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运行、贷款“不见面审批”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充分肯定了遵义公积金的数字化发展,其中数据质量管控和问题数据整改工作,被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二是系统上新提性能。2024年9月完成国产化云端部署和数据迁移工作,上线新一代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共享公安、民政、住建、不动产、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等数据,实现身份证信息、房屋信息、单位开户信息、婚姻信息数据核实,进一步推进业务流程优化。自新系统上线以来,共受理7886个单位缴存公积金34.81亿元;提取受理47.9万笔,提取资金26.32亿元;贷款受理3926笔,贷款发放3459笔14.92亿元;贷款回收50.79万笔13.03亿元。三是丰富网办强服务。在柜面、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APP等多个服务渠道全面在线融合应用,推行“亮码可办”服务新模式。利用国产化便携式平板电脑将业务“柜台”搬出窗口,实现进企业、进社区的主动服务模式。2024年通过数据共享,已实现33项归集业务、13项提取业务和15项贷款业务“指尖办”,13个跨省通办事项全程网办。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自助终端、支付宝等多元化线上渠道共办结单位业务79707笔89.52亿元,个人业务111583笔25.12亿元,网办率98.15%,同比增长11.5%。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办公室主任骆尧同志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表彰。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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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