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我中心联合遵义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共同印发了《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遵市公积金〔2020〕11号)文件,对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近期出台的阶段性、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进行了全面落实。
在帮助企业降费减负方面,文件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与职工充分协商后,在2020年6月30日前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缓缴期限截止2020年6月30日,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中心下属的14个管理部已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受理缓缴和降比申请。
在保障职工有关权益方面,文件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可持相关证明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登记核实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支持2020年6月30日前因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扣减受疫情影响的收入部分后再计算租房提取金额。
在提高服务效能方面,文件明确,通过及时调整有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受委托银行协调配合,畅通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渠道,大力推广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保证政策落地落实和各项业务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