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市
权威解读权威解读

解读:《遵义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2016/07/13 9.9k 阅读 462 点赞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权威解读
时间:2016-07-13 10:16
字号: 分享:

解读:《遵义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我市印发施行了《遵义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市民政局结合遵义实际,制定该《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国家依法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并遵循应救尽救,及时救助;适度救助,量力而行;公开公正,规范管理;制度衔接,资源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 

  该《实施办法》指出,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为: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因家庭成员中有人遭遇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因家庭成员中有人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因支付子女或法定赡养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境内教育费用,因其他临时性特殊原因等等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特别困难的家庭,以及上述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原则上保障救助家庭对象1至6个月的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对象从发生特殊困难至获得家庭支持前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该《实施办法》明确,县级民政部门应充分发挥急难救助的作用,对困难程度特别大,急需政府救助的急难家庭或个人,救助标准可酌情提高,最高救助限额可提高到5万元。临时救助原则上一个家庭或个人因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救助。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同一申请中有第四条中所述的困难情况叠加的,在叠加项最高救助限额之和的范围内,给予一次性救助。 

  目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按照《实施办法》要求,正在建立和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且无力自救的家庭和个人给予急难救助。同时,还将完善“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个案会商机制、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并支持、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临时救助。 

  该《实施办法》旨在临时救助,如因流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等自然灾害,以及较大范畴环境污染、破坏性灾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社会性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权威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