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3月1日起施行,与现行标准相比,对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标准实施后,邮件全程时限将大幅提速,城市地区所有普通包裹将从用户自取变为按址投递。
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对邮政普遍服务的业务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和申诉赔偿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是现行标准的“升级版”,标志着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发展将迈进一个新的阶段。
“升级版”实施后,邮件全程时限将得到明显提升。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信件送达时间由原来的9天和15天,缩短到7天和8天;普通包裹送达时间则由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此外,持续多年的普通包裹自取模式也将被送货上门服务所取代,城市地区所有包裹、农村地区5公斤以下包裹全部按址投递到户或村邮站,农村地区5公斤以上包裹可到最近的乡镇邮局领取。同时,还将新增开办国际业务和包裹领取邮政营业场所设置要求。新标准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区内应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值得关注的是,新标准在重申现行标准“城镇居民楼应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的基础上,将邮政包裹柜纳入到用户接收邮件设施的范畴中。乡镇其他地区未设置固定邮件接收场所的,将由村民委员会代为接收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