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需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包括以下铁路区段:
播州区境内:川黔线k282+400~k324+500
红花岗区境内:川黔线k268+900~k282+400
汇川区境内:川黔线k219+485~k268+900
桐梓县境内:川黔线k131+228~k219+485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铁路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
四、其他地区为15米。
请辖区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