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拟对纳入遵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绥阳县政府承办的《绥阳县撤县设区》事项,经省人民政府呈报国务院最终未能审核通过,目前该决策事项已终止办理,拟对该事项进行调减。
二、市住建局承办的《遵义市新蒲新区至绥阳县城市干道市政工程项目》事项,由于各相关县区配置资金、资源压力大,市级也无力承担项目建设投资,加上目前有其他道路可解决该区域交通问题,此城市干线项目暂停实施,现拟对该事项进行调减。
以上决策事项调整后,请各执行单位依法按程序妥善处理好后续相关事宜。
附件:遵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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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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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医疗保障局 |
2021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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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遵义市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医疗保障局 |
2021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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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遵义市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水务局 |
2021年2月 |